服务项目工程中心
品牌科雄咨询
服务范围广东
服务优势一对一服务
服务价格面议
佛山市三水区科技创新平台扶持管理办法
一、扶持类别、标准及条件
(一)企业研究院
1.符合下列(1)-(5)项条件的研究院,经区经科局认定后给予50万元的启动经费扶持。
(1)我区企导,与国内不少于1家科研院校合作共建的研究院。研究院须在我区注册登记,具有立法人。建设及运营计划安排不少于3年,且存续期不少于5年。
(2)具备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固定场地等设施,科研办公场所不少于300平方米,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常驻研发人员5人以上,且占职工总人数比例达到30%以上、副人数占职工总人数5%以上。
(3)具有面向企业服务、围绕市场配置资源的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及通过提供相关服务促进机构本身良好运转和发展的能力,建立了现代科研机构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科研经费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4)具有明确的主攻方向,能切实解决产业共性技术问题。成果转化能力**,并在我区实施。
(5)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多种综合,包括但不限于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训、产学研合作、技术对接、委托开发、检验检测等。
2.年度运行经费扶持
经区经科局认定的企业研究院,前3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50万元或100万元年度运行经费扶持。
(1)50万元年度运行经费
上一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不低于营业收入总额的10%,转化科技成果不少于5项,申报各级科技奖励不少于1项,发明专利申请量不少于10件,承接市级以上项目课题不少于1项,引入硕士或人员不少于1人,对我区企业提供公共科技服务不少于5家,举办公共技术讲座或培训不少于2场。
(2)100万元年度运行经费
上一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不低于营业收入总额的10%,转化科技成果不少于10项,申报各级科技奖励不少于1项,发明专利申请量不少于15件,承接市级以上项目课题不少于1项,引入硕士或人员不少于2人、博士或副高人员不少于1人,对我区企业提供公共科技服务不少于10家,举办公共技术讲座或培训不少于4场。
(二)大型综合性研究院
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区对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决策,签订协议并明确建设任务及指标,并由相关业务部门根据约定的建设任务及指标进行考核,给予1亿元的资金扶持。
(三)院士工作站(室)
1.符合下列(1)-(5)条件的院士工作站(室),经区经科局认定后给予启动经费50万元扶持。
(1)申请主体为我区具备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建有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研发能力。
(3)与1名(含1名)以上院士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院士团队进站人员不少于5名。
(4)有明确的研究课题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及其团队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
(5)运行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须制定工作目标及运行管理规划,落实人员、场所、研发和运行经费等,提出年度工作计划、技术创新目标和任务等。
2.年度运行经费扶持。
经区经科局认定的院士工作站,前3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100万元~300万元的年度运行经费扶持。
(1)100万元年度运行经费
院士团队进站人员不少于5名,上一年度转化科技成果不少于5项,年度承担市级以上课题或项目不少于1项,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不少于15件。
(2)200万元年度运行经费
院士团队进站人员不少于10名,上一年度转化科技成果不少于10项,申报各级科技奖励不少于1项,年度承担市级以上课题或项目不少于2项,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不少于30件。
(3)300万元年度运行经费
院士团队进站人员不少于20名,上一年度转化科技成果不少于15项,申报各级科技奖励不少于2项,年度承担市级以上课题或项目不少于3项,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不少于50件。
(四)企业研发机构
在我区设立、被门认定为、省级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1000万元、300万元。在我区设立、被科技、工信(经信)部门认定为、省级、市级、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3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
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三经科发〔2014〕37号)规定进行认定。其他各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企业研发机构按照各级文件规定的认定条件和申报流程进行申报认定。各类企业研发机构提供各级主管部门认定文件作为扶持依据。
企业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扶持”的原则,以获得别认定的扶持标准执行,不再另行给予扶持:
1.同一主体组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同一年度申报两级或以上并获得认定的;
2.已认定为较别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后,再认定为较低级别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
顺德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
一、申报条件
(一)在顺德区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立法人的科技型企业;
(二)申请组建的区工程中心应配备管理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其中专职研发和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拥有硕士学位或的人员不低于18%;
(三)具备产学研合作基础,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四)组建区工程中心目标明确,研究开发任务具体,方案可行,措施得当;
(五)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试验仪器、检测工具和工艺装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且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200万元;
(六)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上一年度销售额不低于3000万元,能够提供组建区工程中心需要的建设资金。软件、创意设计及研发服务类企业可适当降低;
(七)企业建有的研发机构,有持续的研发投入,申请组建的上年研究开发经费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或不少于200万元。组建后每年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或不少于300万元;
(八)企业拥有**、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并在有效期内。
二、扶持方式
(一)坚持**推荐原则。今后在推荐申报省、市级工程中心时,首先在区工程中心的基础上推荐。
(二)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均可申请组建区工程中心,每个单位只可以组建一个区工程中心。同一行业或领域可设立多个区工程中心。
(三)采用“事前立项,事后扶持”方式对符合扶持条件的区工程中心给予一次性无偿经费扶持,每个区工程中心给予扶持经费30万元。
三、申报时间
8月
建设要求
工程中心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聚集和培养面向产业的创新人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是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高企业的能力,防范化解科技领域技术风险的重要抓手。工程中心建设要求围绕产业发展的重要需求,搭建技术创新平台,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培育行业企业,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科技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面向对象
本通知面向范围是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立法人的企业和科研院所(面向高等院校的将另行通知)。每个单位当年只能申报1个工程中心,对已建有工程中心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
http://zwgszc.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