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新企业认定咨询 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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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服务项目高新企业认定 优质服务一对一服务 服务单价面议 服务范围全国 服务类型科技项目申报
的认定注意事项:
1、由于材料比较繁杂,欲申请认定为,应尽量提早准备;
2、应按照《工作指引》的要求,仔细对照检查是否符合认定条件;
3、出具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时,注意选择经认定主管部门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且研发项目和销售合同必须属于企业的主营业务领域。
4、所有提供的材料的证据必须提供足够的、有说服力的佐证材料,例如:知识产权的所有人必须是申请企业,必须在有效期内等。
广州高新企业认定咨询
要如何认定?
一、申请流程
评估企业是否可申请——注册等级——提交材料——评审——公示公告——发证
二、申请对象
符合**领域企业
三、享受优惠
1、所得税率优惠,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
2、人才安居购房补贴;
3、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4、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6、取得国家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认定补贴:30-100万不等
7、进入高新区股份申请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予以180万元资助;
8、高新企业认定是新三板上市的*条件,**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上市;
9、高新企业可**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的获批;
10、深圳市每年从发行总额中拨出20%的额度给符合发行条件的;
11、在2008-2020年,深圳将建成500万-600万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支持**产业发展;
12、认定提升企业形象,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广州高新企业认定咨询
*三章 认定条件与程序
*十一条 认定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十二条 认定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 认定申请书;
2. 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中,随机抽取组成组。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小组办公室在“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十三条 企业获得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十四条 对于涉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在确保涉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认定工作程序组织认定。
*四章 监督管理
*十五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建立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机制,加强对各地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认定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暂停其认定管理工作。
*十六条 对已认定的,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十七条 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
*十八条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在其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继续有效;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按照本办法重新认定。
*十九条 已认定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对被取消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二十条 参与认定工作的各类机构和人员对所承担的有关工作负有诚信、合规、保密义务。违反认定工作相关要求和纪律的,给予相应处理。
广州高新企业认定咨询
广东高新认定资金奖励政策
1. 广州市:对当年成功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于研发投入较大的企业,根据企业申请认定时间的上一年度经税务部门审核的可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状况给予额外奖励,上一年度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在200万元(含)到1000万元以下的,额外奖励20万元,共奖励50万元;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额外奖励70万元,共奖励100万元, 
广州南沙区:对新本区的,在享受市有关政策的基础上,每家给予50万元奖励;三年内纳入本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且在有效期内的,再给予20万元奖励 
2、珠海市 从2018年起,珠海市通过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珠海市金湾区:鼓励企业积极申报高新认定,对积极申报高企认定(包含重新认定)的企业,在企业完成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后,给予5万元申报费用补贴,对通过高新认定(包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区级财政补助50万元奖励。 
3、佛山市: 对当年通过认定的给予补助10万元,当年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高新企业给予补助8万元。 
顺德区: 对当年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受理、未通过认定或重新认定的申报企业,给予补助 3 万元。对当年通过认定给予补助 20 万,当年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企业给予补助10万元。 
禅城区:对我区新认定(认定)的给予 25 万元补助,对通过重新认定的给予 20 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火炬计划重点给予 50 万元补助。 
南海区:对通过认定的火炬计划重点给予 50 万元补助。对通过认定的给予 30 万元补助。对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给予 15万元补助。 
高明区:对申报,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并被省科技厅受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区级财政补助3万元;对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区级财政补助20万元;对当年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企业,给予区级财政补助10万元。 
三水区:对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区级财政补助20万对当年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企业,给予区级财政补助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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