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政策 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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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海 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申请建立区级工程中心的依托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南海区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立法人的企业。
(二)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上一年度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2000 万元。软件、创意设计及研发服务类企业上一年度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 1500 万元。
(三)建有的研发机构,有持续的研发投入,申请组建的上年研究开发经费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3%,或不少于200 万元。组建后每年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或不少于 300 万元。
(四)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试验仪器、检测工具和工艺装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且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 100 万元。
(五)申请组建的区级工程中心应配备管理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其中专职研发和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其*专以上*或初级人数不低于 10 人。
(六)至少拥有某一方面的技术成果(近三年内拥有授权实用新型**或登记软件著作权 3 件或授权发明** 1 件)或在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登记的科技成果 1 项。
(七)具备产学研合作基础,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八)组建区级工程中心目标明确,研究开发任务具体,方案可行,措施得当。
*六条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均可申请组建区级工程中心。同一行业或领域可设立多个区级工程中心。
组建区级工程中心的程序如下:
(一)申请单位填写《组建南海区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并附《南海区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方案》,通过所属镇(街道)经济促进局审核后报送区经济和科技局(科技)。
(二)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组织对基本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和评审。通过评审的,依托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南海区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方案》,报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备案。
(三)公示无异议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根据评审意见及公示情况,发文批复是否同意依托单位组建区级工程中心。
*八条 符合区级工程中心组建基本条件,并已通过认定或复审的,由申请单位提出申报,分别经所属镇(街道)经济促进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针对申报条件,形式审核通过后,可直接获批组建区级工程中心。
高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政策
三水区:认定为、省级、市级、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3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
三水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1)在佛山市三水区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立法人的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机构
(2)申请组建的区工程中心应配备管理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其中专职研发和管理人员不少于12人,拥有硕士学位或的人员不低于15%
(3)具备产学研合作基础,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4)组建区工程中心目标明确,研究开发任务具体,方案可行,措施得当
(5)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试验仪器、检测工具和工艺装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且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150万元
此外
(1)企业类:上一年度销售额不低于2000万元,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3%,或不少于150万元,拥有有效的知识产权
(2)公益类: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3项,经费不少于200万元,有可转化的成果,至少推广重大技术成果1项,3项以上有效知识产权
高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政策
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扶持标准
经批准组建的市工程中心,凡依托单位为本市高校、市属机构的,由市科技局在市科技创新经费中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资助,其余的由依托单位所属区按照区的政策给予资助。
高明区:对经认定的区、市、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区级财政分别一次性资助10—100万元。
禅城区:获得组*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承担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550 万元、100 万元、30 万元扶持补助。
高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政策
三水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
一、支持范围
在三水区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立法人的科技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组建的区工程中心应配备管理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其中专职研发和管理人员不少于12人,拥有硕士学位或的人员不低于15%
(二)具备产学研合作基础,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组建区工程中心目标明确,研究开发任务具体,方案可行,措施得当
(三)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试验仪器、检测工具和工艺装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且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150万元;
(四)企业运营和运行状况良好,上一年度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可以落实区工程中心建设资金和研究开发经费。软件、创意设计及研发服务类企业可适当降低
(五)企业建有的研发机构,有持续的研发投入,申请组建的上年研究开发经费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或不少于150万元,组建后每年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或不少于200万元
(六)企业拥有**、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并在有效期内。
三、扶持方式
经批准组建的区级工程中心,区财政将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经费资助。
四、申报时间
9月
http://zwgszc.b2b16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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