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企认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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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企业认定面议 科技项目面议 专利申请面议 专项审批面议 知识产权面议
科技人员与职工总数的比值要求 《管理办法》要求,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工作指引》对人员统计的要求进行了明确:取消了对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的区分,取消了对科技人员*限制,明确了科技人员和职工总数的统计范围,明确了具体的统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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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化时效性要求 考虑到知识产权获取的难易程度等因素,《工作指引》弱化了时效性的要求.具体来说,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时,使用一次,而对于I类知识产权则没有次数限制.较于旧《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近三年内取得"而言,其时效性限制弱化.从时效性限制改为次数限制,Ⅱ类知识产权依然可以使用三年(因为一次高新认定的有效期为三年),而I类知识产权则以其本身的有效期作为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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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2)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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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认定审批范围和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须达到70分以上)。
http://zwgszc.b2b16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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