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咨询面议
高企申报面议
科技项目申报面议
**企业认定面议
**申报面议
认定材料审批要多久 ?
认定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 认定申请书;
2. 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认定更名都需要什么材料?
(一)简单更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名称变更申请书;
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文件;
3.企业更名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证书复印件。
(二)复杂更名需提交以下资料(其中7-9项材料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提交):
1.名称变更申请书;
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文件;
3.企业更名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证书复印件;
5.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人员情况说明(包括名称变更前后企业职工总数、企业技术人员、研发人员数);
6.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申报时所列知识产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现状的材料;
7.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年度研发项目情况表和**产品(服务)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1、附件2-2);
8.经审计的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9.经具有的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名称变更当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认定中研发费用占比有什么要求?需要注意什么?
(一)、按照《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十一条*五项规定: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例如:A公司,近一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为2.84%,其他条件都符合,但因为比例为2.84%低于5%就未通过高企认定。
所以认定时,研发费支出占比是按三年合计发生的研发费总额与三年合计销售收入的占比来计算的.
(二)、《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三条认定条件(六)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值。
(三)、疑问解答
1.对企业每年的研发数量有要求吗?
高企认定对**年做几个研发项目没有具体要求;小至建议企业根据实际立项情况确定,其中立项项目务必列入。没有明确的研发项目,要根据企业研发人员数量、研发费规模确定项目数量,不宜过多或过少。
2.对单个研发项目费用多少有要求吗?
没有明确要求;但是立项不宜小而多,所以需要进行归集分类,形成几个技术含量较高的大项目进行立项。
已认定的在哪些情况下会被取消其?
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十九条 已认定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对被取消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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