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疫情补贴复工政策 点击咨询
  • 广州疫情补贴复工政策 点击咨询
  • 广州疫情补贴复工政策 点击咨询
  • 广州疫情补贴复工政策 点击咨询

产品描述

关于《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强化科技攻关 实施科技惠企行动 支撑疫情防控的若干措施》分工方案
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
1.加大科技创新券支持力度
扩大创新券支持范围,纳入疫情防控科技攻关所需的实验动物研究开发、检验检疫、材料测试等。提高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公司的支持比例,珠三角地区由30%提高到40%,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由35%提高到45%。在疫情防控中贡献**的创新券服务机构,**评为优秀机构并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奖励。
2.降低企业研发成本
支持全省高新区、国有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大学科技园、农业科技园对在孵科技企业免收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二个月租金。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星创天地根据实际情况为创新创业者减免租金。对疫情期间做出重要贡献的孵化载体,在年度运营考核评价中评优支持,省市协同在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后补助中择优给予经费补助。
开展**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惠企政策线上宣讲和辅导;加快落实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等惠企政策。
3.深化科技金融服务
主动协调对接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科技型企业的研发立项、成果和能力评价等相关信息,帮助初创型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获得优惠贷款。对已进入省级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池的科技型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困难,支持合作银行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展期,贷款展期后继续享受省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政策。对抗击疫情作用**的科技型企业新增贷款,按其实际贷款额度的1%给予每家银行奖励,不**过500万元。推动相关国有投资平台通过小贷、融资租赁、担保等业务方式给予抗击疫情企业资金支持;指导省创新创业基金对研究疫情防治技术和生产相关产品的企业**给予尽职调查,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投资支持。
4.开展科技暖企行动
加强疫情对科技企业影响的统计和监测,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帮扶,会同地市科技部门、高新区等,畅通产学研结合服务,帮助企业对接在复工复产中所需的*指导、技术服务,解决在研发中遇到的科研用试剂、材料短缺及购置、运输等问题。
广州疫情补贴复工政策
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
2月18日主持召开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和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多措并举稳企业稳就业。
会议强调,当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项迫切任务是稳就业。稳就业就必须稳企业。会议确定,
1. 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同时,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实施上述政策,充分考虑了社会保险基金结余等情况,可以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2. **抓好稳就业这一“六稳”的首要任务。抓紧科学分类、切合实际的复工复产防疫指南,指导各地合理确定复工复产条件,取消不必要的保证金。加快落实已的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有针对性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通过跨区域点对点劳务协作等有序组织农民工返岗,除疫情严重和扩散风险高的地区外,对限制劳动者返岗的不合理规定要坚决纠正。结合脱贫攻坚和当地建设等支持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抓紧制定高校毕业生延期录用报到方案,加大网上招聘力度。支持企业适应群众线上消费需求增加灵活就业岗位。个体工商户是重要就业主体,要抓紧研究支持政策。
3. **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及时将受疫情影响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支持疫情严重地区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向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广州疫情补贴复工政策
关于申报佛山市三水区企业复工复产补贴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
为加快兑现《佛山市三水区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二十五条”的通知》(三府办函〔2020〕5号)*七条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的补贴资金,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补贴对象为三水区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参保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且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在2020年2月9日24时后。补贴标准按照《佛山市三水区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二十五条”的通知》(三府办函〔2020〕5号)*七条执行。
二、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开工后即可进行申报,申报时间截至2020年3月18日(星期三)。
三、申报材料
(一)补贴资金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2019年12月的《社会保险费分险种申报汇总表》(在税务部门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流程
(一)符合扶持资金申请条件的企业于*日期前登录佛山市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二)各镇(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原则,在企业申报后的1个工作日内,在服务平台上对申报单位的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完成初审后,提交区人力资源社保局。
(三)区人力资源社保局收到各镇(街道)初审材料后的1个工作日内,在服务平台上完成企业员工参加社保情况审核后,提交区经科局。
(四)区经科局对申报材料全面审核后,通知企业按照核定后的补贴金额开具收据,并将盖章后的收据扫描件发至区经科局*的电子邮箱。
  (五)区经科局收到企业的收据扫描件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
五、监督和检查
(一)申请企业应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审核过程中若发现申报资料或存在不实、违法等情形,一律取消该申请企业的申报资格,并将其列入广东省公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黑名单,追回已拨付的财政扶持资金,且三年内不得享受各类财政资金扶持。
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0年2月18日
广州疫情补贴复工政策
-/gbadbjd/-

http://zwgszc.b2b168.com
Recommend
产品推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