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机器人本体生产企业产品补贴专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发办,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区机器人产业发展,培育一批珠江西岸装备制造业**企业,加快制造业智能化进程,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南府〔2020〕55号,以下简称扶持办法)的精神,现开展2021年度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机器人本体生产企业产品补贴专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程序:申报单位须在佛山市**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简称“佛山扶持通”)(fsfczj.)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成功填报申报材料后,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于2021年11月10日之前将一式四份双面打印、胶装成册的申报材料送到所属镇(街道)经发办初审。镇(街道)经发办须于2021年11月12日前将加具初审意见的一式三份材料报送至我局技术创新股。
附件:附件1-2.zip
1.申报指南
2.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南府〔2020〕55号)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1年10月20日
来源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