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外观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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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全国
服务类型实用/发明/外观
项成果只能申请一类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一项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类,即只能申请发明或只能申请实用新型或者只能申请外观设计。我国法规定的类型有三类: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多种,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
实用新型批得快,可尽快获得相应保护,通常需1年左右时间;发明则通常需2~5年审查批准时间。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程度的提高,审查批准的时间也相对缩短。
从近两年的审查情况看,新型通常10个月左右即可授权;发明则需1年半左右。因此,对于一些重要的产品发明,若发明人只申请了发明,而此时他人“双管齐下”,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那么他将先获得实用新型,拥有了产品的权。发明人若使用该产品,反而构成了侵权。

投入规模生产后才申请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后,就可“高枕**”,从而忽视了后期的继续研发工作,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也不再申请。这种错误认识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
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反过来就限制了原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原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此时,原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申请指南
1.办理申请应当提交哪些申请文件
申请发明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涉及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申请,说明书中应包括该序列表,并把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部分提交,同时还应提交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记载有该序列表的光盘或软盘。
申请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申请外观设计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和黑白图片或者照片各一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提交申请时如何排列申请文件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文件应按下列顺序排列: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和其他文件。外观设计申请文件应按照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顺序排列。申请文件各部分都应当用阿拉伯数字分别顺序编号。
申请文件的纸张要求
申请文件的纸张质量应相当于复印机用纸的质量。纸面不得有无用的文字、记号、框、线等。各种文件一律采用A4尺寸(210毫米×297毫米)的纸张。
申请文件的纸张应当纵向使用,只使用一面。文字应当自左向右排列,纸张左边和上边应各留25毫米空白,右边和下边应当各留15毫米空白,以便于出版和审查时使用。申请文件各部分的页必须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表格。这些表格可以向局受理处、各地的申请处索取或直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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