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认定面议
科技项目面议
专利申请面议
专项审批面议
知识产权面议
职工总数的统计口径,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加了一种鉴别方式,实践中早有采用,资料准备时应考虑直接提供相应资料)来鉴别;、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当然,职工总数的统计要将科技人员包括在内.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批准,现将《认定管理办法》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印发。全国认定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由、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精细化但仍不的研发费用要求1、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注意是总额比例而非分年比例)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值.《管理办法》要求: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中申咨询提醒您值得注意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口径计算.

弱化时效性要求 考虑到知识产权获取的难易程度等因素,《工作指引》弱化了时效性的要求.具体来说,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时,使用一次,而对于I类知识产权则没有次数限制.较于旧《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近三年内取得"而言,其时效性限制弱化.从时效性限制改为次数限制,Ⅱ类知识产权依然可以使用三年(因为一次高新认定的有效期为三年),而I类知识产权则以其本身的有效期作为限制.
http://zwgszc.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