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认定面议
高企申报面议
**企业认定面议
高企认定奖励面议
广东省**企业申报面议
科雄咨询成立于2015年,2016年5月成为广州市*三批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2017年1月成为佛山市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2018年3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代理机构,是建立在现代经营管理理念基础上的研究性咨询顾问企业,是为委托者提供智力产品的服务机构。目前我机构服务的企业突破1000 余家并与佛山市机械装备行业协会、佛山市南海区机械装备行业协会、广东省五金机电商会、广州市嘉禾创意产业园(科技孵化器)等多家机构达成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取得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作为咨询顾问机构, 科雄咨询形成了以“项目咨询”为核心,以“企业管理咨询”、“投融资上市咨询”为两翼,以“政策研究”和“产业研究”为支撑的业务结构,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顾问咨询服务。
认定科技成果转化材料准备攻略
一、什么是科技成果转化?
按照《认定指引》,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二、科技成果转化有哪些形式?
按照《认定指引》,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三、科技成果转化评分标准是如何的?
按照《认定指引》由技术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价标准如下:A.转化能力强,≥5项(25-30分);B.转化能力较强,≥4项 (19-24分);C.转化能力一般,≥3项(13-18分);D.转化能力较弱,≥2项(7-12分);E.转化能力弱,≥1项(1-6分);F.转化能力无,0项(0分).
四、那问题来了,高企申报该如何准备科技成果转化材料呢?
简而言之,从成果来源、成果转化形式、成果转化结果三个环节去组织每一项成果转化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成果来源材料组织
A.成果源自于企业研发项目:材料选择性提供项目立项、结题、成果报告、等知识产权.
B.成果源自于外购技术成果:材料选择性提供正式技术交易合同、产学研合作合同、购买协议.
2、成果转化形式材料组织
A.自行投资实施转化:这类转化形式可以通过提供企业自身成果转化结果材料作为转化形式材料.
B.合作实施转化:这类转化形式包括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等转化形式.其材料可结合实际情况提供转让该项成果的合同、成果许可使用合同、成果价值评估报告及对应股权合同.
C.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可根据实际提供相关协商转化的协议、合同作为成果转化形式的材料.
苏州认定咨询费,认定科技成果转化材料准备攻略
3、成果转化结果材料组织
A.新产品、新材料:材料可以选择性提品检测报告、新产品证书、产品说明书、生产批文、新产品销售合同、用户使用报告、产品照片.
B.新工艺、新设备:工艺(设备)测试检测报告、工艺(设备)参数说明、设备备案文件、验收意见、用户使用报告、现场照片.
认定后为什么要每年进行备案?
需要每年备案,因为这是税务部门的规定。
因为企业每年的高新产品销售占比、研发人员的占比变化,税务部门只有认为你企业符合享受减免税的各项条件的,才给减免税。
认定需要具备的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8、企业申请认定**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认定的领域:
电子信息 生物与新医药 航空航天 新材料
高技术服务 新能源及节能 资源与环境 制造与自动化
评分标准:高新认定采取百分制,企业需达到71分。
什么是高新企业?
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
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业。它是知识密
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
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财政总局、税务总局在二零零八年四月联合颁布《关于印发《认定管理办法》
的通知》,通知中取消了之前各省各地评选的称号,同时对的认定,列出了具体详细
的条款要求,具体发布在《认定管理办法》中。凡是满足申报高新企业条件的企业,可以向各省科
技厅申报称号,同时将获得税务局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财政总局、税务总局于二零零八年七月八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应充分认识认定管理工作的重要
性,密切配合,及时成立认定管理机构,共同做好本地区认定和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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