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外观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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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全国
服务类型实用/发明/外观
产品改进不需再申请
在与发明人就申请的技术内容进行交流时,他们中有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这一技术方案还未投入生产,也没有产品问世,此时申请是为时过早,等产品大规模投入生产后再申请更合适。殊不知,这时已经晚了,即使你侥幸获得授权,也处在不稳定状态之中。
此时如果你发现有人侵权并提起诉讼,侵权人则会以申请之日技术已经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你不但打不嬴官司,而且以前为申请所花费的精力、时间、金钱统统付之东流。
申请的基础不是已经在市场上存在的产品,也不一定是已经成型的产品。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以着手申请文件的撰写了。
先发表成果再申请
有些发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后急于发表文章或成果,而没有想到先申请保护。因为发表文章或成果不可避免地要公开技术内容,使申请失去新颖性而得不到保护。笔者在代理过程中就曾遇到过某单位的一件市场前景的申请因过早发表学术文章而不得不放弃。
申请文件的文字和书写要求
申请文件各部分一律使用汉字。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如没有统一中文译名,应当英文或原文。申请人提供的附件或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文,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在内,都应当用宋体、仿宋体或楷体打字或印刷,字迹呈黑色,字高应当在3.5~4.5毫米之间,行距应当在2.5~3.5毫米之间。要求提交一式两份文件的,其中一份为原件,另一份应采用复印件。申请文件中有图的,应当用墨水和绘图工具绘制,或者绘图软件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不得涂改。
申请内容的单一性要求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型新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投入规模生产后才申请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后,就可“高枕**”,从而忽视了后期的继续研发工作,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也不再申请。这种错误认识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
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反过来就限制了原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原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此时,原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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