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四上企业培育奖励
优质服务一对一服务
服务单价面议
服务范围广东
服务类型项目申报
**措施
(一)切实加强培育工作的,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四上”企业培育工作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局、住建等部门为主推进实施。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局、住建分别负责牵头工业、批零住餐业、规上服务业、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的培育,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按照实施步骤时间节点,做好工作衔接和落实。
*四条 扶持标准
(一)对“类”机构的奖励方式如下:进入名录库的年奖励15+X万元;如*二年仍在名录库奖励15+X万元;如*三年仍在名录库奖励X万元。其中:X为企业当年区内纳税额(特指与企业所得税之和,下同)较进入名录库**年的增量。单家企业每年高奖励60万元。
(二)对“第二类”机构的奖励方式如下:进入名录库的年奖励3万元;如*二年仍在名录库奖励3万元;如*三年仍在名录库奖励4万元。
对“第三类”机构的奖励方式如下:每服务1家南海区工业企业进入名录库奖励1万元。单家工业企业不能同时由两个或以上机构提供服务。
*五条 本办法所称“仍在名录库”,指的是企业次年度审批时新增在库,至下一年度审批完成时仍在库,期间为一个完整年度。
规上服务业培育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调查摸底全市年主营业务收入800万元—1000万元,或从业人员45—50人以上或年纳税额**15万元的服务业企业,建立规上服务业培育名录库,加大对规上服务业培育和,做好规下服务业提质和升级,和督促符合标准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申请入库工作。4.房地产和建筑业培育由市住建牵头,负责调查摸底全市房地产和建筑业,鼓励外地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在我市进行登记注册,和督促符合资质标准的房地产和建筑企业申请入库工作。
*五章 资金管理与监督
*十三条 区经济促进局应会同区财政局做好企业申报材料存档及奖励扶持资金等工作,确保奖励扶持资金安全、及时、准确发放。各镇(街道)收到区财政局的奖励扶持资金后,必须及时发放给企业,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
*十四条 企业或商(协)会必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不得弄虚作假和、取财政资金。应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经济促进、统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以及配合做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等工作。对于企业或商(协)会弄虚作假取奖励扶持资金的,撤销其获得奖励扶持的,追回已的奖励扶持资金,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本办法涉及的奖励扶持资金。
*六章 附 则
*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办法到期后,对于仍未享受本办法相关奖励的企业或商(协)会,其申报奖励的自然作废。
*十六条 本办法生效后,《佛山市南海区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18〕11号)同时废止。但2017年、2018年进入名录库的“四上”企业如未享受完南府办〔2018〕11号文相关奖励的,仍可继续按南府办〔2018〕11号文相关条款执行。
*十七条 本办法由区经济促进局负责解释。
http://zwgszc.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