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疫情补贴扶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 欢迎来电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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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关于《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强化科技攻关 实施科技惠企行动 支撑疫情防控的若干措施》分工方案
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
1.加大科技创新券支持力度
扩大创新券支持范围,纳入疫情防控科技攻关所需的实验动物研究开发、检验检疫、材料测试等。提高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公司的支持比例,珠三角地区由30%提高到40%,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由35%提高到45%。在疫情防控中贡献**的创新券服务机构,**评为优秀机构并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奖励。
2.降低企业研发成本
支持全省高新区、国有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大学科技园、农业科技园对在孵科技企业免收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二个月租金。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星创天地根据实际情况为创新创业者减免租金。对疫情期间做出重要贡献的孵化载体,在年度运营考核评价中评优支持,省市协同在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后补助中择优给予经费补助。
开展**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惠企政策线上宣讲和辅导;加快落实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等惠企政策。
3.深化科技金融服务
主动协调对接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科技型企业的研发立项、成果和能力评价等相关信息,帮助初创型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获得优惠贷款。对已进入省级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池的科技型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困难,支持合作银行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展期,贷款展期后继续享受省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政策。对抗击疫情作用**的科技型企业新增贷款,按其实际贷款额度的1%给予每家银行奖励,不**过500万元。推动相关国有投资平台通过小贷、融资租赁、担保等业务方式给予抗击疫情企业资金支持;指导省创新创业基金对研究疫情防治技术和生产相关产品的企业**给予尽职调查,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投资支持。
4.开展科技暖企行动
加强疫情对科技企业影响的统计和监测,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帮扶,会同地市科技部门、高新区等,畅通产学研结合服务,帮助企业对接在复工复产中所需的*指导、技术服务,解决在研发中遇到的科研用试剂、材料短缺及购置、运输等问题。
佛山疫情补贴扶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强化科技攻关实施科技惠企行动 支撑疫情防控的若干措施
一、加强疫情防控科研攻关
(一)启动科研应急攻关。设立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应急专题,围绕重病肺炎临床救治、院感综合防治技术、病毒溯源与流行病学、致病机理、疫苗开发和生产、药物研发等方向,采用定向组织、揭榜制等方式,分批次组织实施科研项目。获得立项项目经费可**下达承担单位,由承担单位实行**使用,对科研经费开支科目比例不做要求。联合省卫生健康委、药监局等单位,针对疫情防控需要,向社会公开征集技术和产品,快速推进一批疫
情防控技术成果的使用验证和推广应用。
(二) 加大科技研发投入。部省联动积极参与国家关于疫情防控的科研联合攻关;省市联动围绕公共卫生与健康、重大病防治、生物安全与应急防控等领域在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基础研究重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等部署重点科研任务,省、市财政科技资金投入不少于 5 亿元。在省财政科技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的支出领域增加疫情防控方向。
(三) 加强科研临床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以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为着力点,建立多部门协同推动科研成果临床应用机制。加快补齐我省生物医药科技创新体系中重大平台缺乏、供应链不完整、配套能力不足的短板,将疫情防控作为省(重点)实验室、高水平研发机构建设的重要方向,加快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研发和检验检测平台,完善临床研究基础条件设施。**支持在应对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单位申建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二、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
(四) 加大科技创新券支持力度。省科技创新券 2020 年预算额度比上年增加一倍,进一步优化、简化流程,依托第三方平台“华转网”实现全程线上操作、即兑即付。扩大创新券支持范围,纳入疫情防控科技攻关所需的实验动物研究开发、检验检疫、材料测试等。提高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公司的支持比例,
珠三角地区由 30%提高到 40%,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由 35%提高到 45%。在疫情防控中贡献**的创新券服务机构,**评为优秀机构并给予不低于 20 万元的奖励。
(五) 降低企业研发成本。支持全省高新区、国有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大学科技园、农业科技园对在孵科技企业免收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二个月租金。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星创天地根据实际情况为创新创业者减免租金。对疫情期间做出重要贡献的孵化载体,在全省年度运营考核评价中予以评优支持,省市协同在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后补助中择优给予经费补助。开展**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惠企政策线上宣讲和辅导,帮
助企业做好网上申报工作;促进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等惠企政策更好更快落实。
(六) 深化科技金融服务。主动协调对接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金融服务需要提供关于**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
发立项、成果和能力评价等相关信息,帮助初创型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获得优惠贷款。对已进入省级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池的科技型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困难,支持合作银行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展期,贷款展期后继续享受省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政策。对抗击疫情作用**的科技型企业新增贷款,按其实际贷款额度的 1%给予每家银行奖励,不**过 500 万元。推动相关国有投资平台通过小贷、融资租赁、担保等业务方式给
予抗击疫情企业资金支持;指导省创新创业基金对研究疫情防治技术和生产相关产品的企业**给予尽职调查,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投资支持。
(七) 开展科技暖企行动。组建科技暖企志愿者服务队,赴企业开展上门服务,宣讲疫情防控知识,对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取得的成果、技术和产品,指导企业率先应用。加强疫情对科技企业影响的统计和监测,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帮扶,会同地市科技部门、高新区等,畅通产学研结合服务,帮助企业对接在复工复产中所需的*指导、技术服务,解决在研发中遇到的科研用试剂、材料短缺及购置、运输等问题。
佛山疫情补贴扶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
广州市荔湾区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加强疫情防控支持稳商暖企八条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积极支持区内企业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简称“稳商暖企八条”)。
条 【**扶持】对疫情期间生产、销售或进口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防护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测温仪、病毒检测用品、消杀用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等)、生活必需品(蔬菜、食品、粮油等)的重点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荔湾区科工信局、荔湾区商务投促局)
对疫情期间正常营业确保市场供应的连锁超市企业、住宿餐饮重点企业、大型B2C零售电商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荔湾区商务投促局)
对疫情期间向我区捐赠疫情防控应急**资金、物资的企业或个人,为疫情防控做出**贡献的,以区名义公开表彰。(责任单位:荔湾区办公室、荔湾区民政局)
*二条 【金融纾困】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支持力度,协调金融机构采取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建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责任单位:荔湾区发改局)
*三条 【援企稳岗】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保险费,缓缴期长可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期间不加收滞纳金)。落实上级规定的失业保险、保险浮动费率。(责任单位:荔湾区人力社保局、荔湾区税务局)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但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前述已领取失业保险费返还的企业新招员工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可按每人3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岗前培训补助,单一企业支持额5万元。加大中小微企业用工**力度,本措施实施期间,区内规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累计为区中小微企业介绍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员工每**50人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1万元;介绍员工每**100人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3万元;每家机构补贴5万元。(责任单位:荔湾区人力社保局、荔湾区税务局)
*四条 【租金优惠】对疫情期间租用区属国企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免收2个月房租,其他物业按照广州市相关措施执行。(责任单位:荔湾区财政局)
鼓励商务楼宇、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为承租的入驻企业减免租金和物业管理费。(责任单位:荔湾区科工信局、荔湾区商务投促局)
倡议经济联社、经济社对承租集体经营性物业的入驻企业减免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具体由租赁双方协商。(责任单位:荔湾区农水局)
*五条 【做大做强】全力**并激励重点企业扩大生产经营,对2019年度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零售额5亿元以上的零售企业及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营业额2亿元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或产值2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2020年上半年实现同比增速5%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增速7.5%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增速10%以上的,给予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荔湾区发改局、荔湾区科工信局、荔湾区商务投促局)
*六条 【创新奖励】支持企业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开展科技攻关,对获得上级科技部门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科技攻关项目应急立项的,采用前资助方式进行配套支持,对、省级、市级科技项目按照**的比例予以配套奖励,额度分别为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享受本奖励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相关科技项目同类配套奖励政策。(责任单位:荔湾区科工信局)
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开展科技攻关并作出**贡献的企业、卫生医疗单位或研究机构开辟“人才绿道”,研发团队带头人直接评定为区高层次人才,**推荐国家和省、市人才支持项目,研发团队其他成员直接纳入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优惠服务待遇对象范围。(责任单位:荔湾区委组织部、荔湾区人力社保局)
*七条 【服务提质】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2020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区内企业,可申请困难减免。继续加强税费政策落实,开辟绿色通道以“特事特办”方式帮助企业解决涉税费问题,**加快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等。(责任单位:荔湾区税务局)
建立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绿色通关机制,全力扶持并协调企业复工复产的进口原料、设备、生活必需品在口岸海关的快速通关、快速检疫,确保“零延时”通关。对企业采用“提前申报”模式过程中出现的相关差错,按照容错机制,区别对待办理。推行企业办理海关注册、变更、注销等业务“零接触、网上办”,推行企业通过“单一窗口”办理手(账)册变更、延期等手续。按照工作部署实行更优惠的进口税收政策。(责任单位:荔湾海关)
*八条 【联动发展】为促进企业之间联动发展,鼓励企业互相采购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对区内企业(“买方企业”)在疫情期间购买区内其他企业(“卖方企业”)采购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给予买方企业采购额2%的资金支持,每家企业10万元。上述买方、卖方企业属于关联企业或有隶属关系的除外。(责任单位:荔湾区商务投促局)
享受本措施的企业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我区其他政策。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疫情响应结束。措施有效期满后视情况另行研究。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我区遵照执行。
佛山疫情补贴扶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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